认 证 咨 询
 
联 系 我 们
业务电话:0532-85970168
    0532-85970169
    0532-85970178
办公室:0532-85970177
技术委员会:0532-85970180
投诉电话:0532-85970179
传 真: 0532-85970176
E m a i l: esc109@163.com
 

CSC/G2227-2004 消毒剂

1、 实施规则名称: CSC/G2227-2004 消毒剂

2、 认 证 范 围:各种高效广谱消毒剂产品

3、 认证单元划分:
原则上按产品规格型号申请认证,一个规格型号为一个认证单元,同一制造商,同一规格但不同生产厂点(场所)的产品应视为不同的申请认证单元。

4、 认证主要技术指标:
4.1 产品中不得添加乙醇、甲醛、乙醛、苯酚和过氧乙酸、次氯酸钠、次氯酸钙和优氯净(二氯乙氰尿酸钠)。
4.2 产品的毒理要求
4.2.1 产品急性经口毒性试验LD50大于5000mg/kg。
4.2.2 产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LC50大于10000ppm。
4.2.3 产品应对皮肤、眼部无刺激。
4.2.4 产品对皮肤无致敏作用。
4.2.5 产品对织物、金属无腐蚀性。
4.3 对于医院用消毒剂,除符合以上指标外还需满足下面的规定:
4.3.1不应使用磷酸盐、NTA,、EDTA、APEOs、卤代有机溶剂、或丁醇醚化-乙醇配制或生产;
4.3.2 挥发性有机溶剂的质量含量不超过10%;
4.4 为发挥产品最佳性能,减少废物量,应附有正确使用方法的详细说明。

5、 环境影响:
节约能源、节约资源、低污染物排放、保护人体健康。

  关闭窗口